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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衡整理】有关保税货物的手/账册核销盘点

日期:2023-06-01

一.保税货物盘点定义:

作为加工贸易为主的生产企业,海关要求企业使用加工贸易手册/账册对加工贸易保税货物进行监管。而手册/账册都有每期的使用月(一般12月内),该周期结束时需要实施核销盘点。

核销盘点一般是海关下厂盘点,即对企业的保税库存数据进行盘点。

 

二.海关法律法规

(一)、加工贸易保税库存盘点的法律依据

1、海关总署第219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第四章加工贸易货物核销第三十一条,经营企业报核时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进口料件、出口成品、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以及单耗等情况,并且按照规定提交相关单证。注释:这里讲的“剩余料件”,就是指保税货物的库存数量。219号令的规定,核销时要如实申报剩余料件,怎么如实申报?就是根据实际的保税货物库存数据申报。

2、海关总署第15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办法》第九条,联网企业应当如实向海关报送加工贸易货物物流、库存、生产管理以及满足海关监管需要的其他动态数据。

第十一条,海关可以采取数据核对和下厂核查等方式对联网企业进行核查。下厂核查包括专项核查和盘点核查。

第十五条,联网企业实施盘点前,应当告知海关;海关可以结合企业盘点实施核查核销。海关结合企业盘点实施核查核销时,应当将电子底账核算结果与联网企业实际库存量进行比对,并分别进行以下处理:

(一)实际库存量多于电子底账核算结果的,海关应当按照实际库存量调整电子底账的当期余额;

(二)实际库存量少于电子底账核算结果且联网企业可以提供正当理由的,对短缺的部分,海关应当责令联网企业申请内销处理;

(三)实际库存量少于电子底账核算结果且联网企业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对短缺的部分,海关除责令联网企业申请内销处理外,还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对联网企业予以处罚。

 

说明150号令明确了联网企业,海关可以采取下厂盘点核查的方式。联网企业主要是针对区外的E账册联网企业和区内的H、W账册的企业


     3、海关总署第17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核查办法》

第七条,海关可以通过数据核实、单证检查、实物盘点、账物核对等形式对被核查人进行实地核查,也可以根据被核查人提交的纸质单证和报送的电子数据进行书面核查。

 

说明173号令规定了海关核查部门可以通过实物盘点、账物核对等形式对被核查人进行实地核查。这里的“被核查人”可以是联网企业(E、H、W)等账册,也可以是非联网企业(B、C)等手册。

 

三、保税货物库存盘点分析

1、加工贸易手册核销,是指经营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并且自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报核时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进口料件、出口成品、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以及单耗等情况,并且按照规定提交相关单证。

2、手册核销的目的,是对进口料件、出口成品、单损耗等申报情况的检查,对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等的处置。

3、海关对加工贸易保税货物监管的基本要求是:如实申报、据实核销。

4、联网企业(E、H、W)账册,150号令明确规定联网企业账册核销时需要向海关报送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库存,且海关也可以对联网企业进行盘点核查。故联网企业账册核销时的保税货物库存盘点是必须的。

5、非联网企业(B、C)手册,150号令虽然没有对非联网企业有盘点要求。但219号令规定企业手册报核时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保税库存剩余料件。

如果不对保税货物库存进行盘点,又怎么知道保税货物的实际库存呢。另外,173号令规定了海关核查部门可以通过实物盘点、账物核对等形式对被核查人进行实地核查。故非联网企业手册核销时的保税货物库存盘点是有必要的。只有对保税货物实际库存进行盘点后,手册核销申报时才能做到“如实申报、据实核销”的要求。

 

四. 盘点流程

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库存盘点,看似很简单,就是清点下货物库存数量。实则也很复杂,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库存盘点,是一项海关对企业保税货物的核查工作之一。而且要对库存数据盘点准确,就需要企业产线停止生产,仓库停止出入库,货物停止进出口报关等。只有处于静止状态,才能清点出准确的库存数据。停产盘点对企业产能会造成一些影响,所以需要提前规划。


1)盘点前准备

1、企业根据与海关最终确定的盘点日期,做好盘点计划,包括现场货物的整理、在途货物的提前规划、外发货物的提前规划、保税边角料的提前处置、保税残次品的提前处置、产线停产的时间、物料入库的时间、系统关账时间、各部门保税货物的预盘点、各部门保税货物的初盘复盘等。

2、生产线停止保税产品的生产,一般企业都要求停产盘点(个别企业如想不停产盘点的,通过海关测试,符合不停产盘点要求的,可以向海关申请不停产盘点)。

3、关务停止保税原材料的进口报关,停止保税成品的出口报关。

4、材料仓库停止保税原材料的入库,停止保税原材料领用出库。

5、成品仓库停止保税成品的入库,停止保税成品的出库。

6、外发加工保税原材料、保税半成品、保税成品、保税边角料、保税残次品等,能退回公司的尽量退回,不能退回的应提供承揽企业与公司双方签章确认的盘点清册。

7、有外租厂房、外租仓库等存放保税货物的,应提供双方签章确认的盘点清册。

8、经量压缩保税货物在途数据,能安排报关的,在盘点前提前报关,比如深加工结转货物等。

9、明确保税货物盘点方法,比如点数、称重、测量等,如有盘点计量单位与清册计量单位不一致,需要单位换算的,应提前准备好单位换算表。

10、盘点工具,比如称重用的磅秤、公斤秤、克重秤等应在计量局校验的有限期内。

11、保税货物盘点过程中如有桶装、瓶装等,需要提前准备好去皮所需的空桶、空瓶等洗净待用。

12、盘点方法采用称重折算数量的,应提前准备好样包,并标注每包的重量和数量。

13、保税货物现场存放做到“保税”与“非保税”物理分离,并有明显的“保税”与“非保税”标识,盘点区域科学划分,同一库位的同一料号货物尽可能存放在同一区域,并有序堆放,便于盘点。

14、企业各现场部门应对保税货物库存进行100%初盘和复盘,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保税货物库存进行抽盘,确保盘点数量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盘点清册准备

1、在企业盘点日的某一时点对系统账进行关账,从系统中导出保税货物库存账。关账前要确保所有保税货物库存数据已准确、完整的录入系统,并与系统保税库位保持一致。

2、关务根据保税货物库存账制作海关保税货物盘点清册,盘点清册根据各属地海关的要求,可以包含以下内容:序号、料号、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币制,企业实盘数量、企业实盘差异,事务所抽盘数量、事务所抽盘差异,海关抽盘数量、海关抽盘差异等。

3、盘点清册制作可根据保税库存状态,比如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边角料、残次品等;根据保税货物存放区域,比如一号厂房一楼原材料仓库、一号厂房二楼产线线边仓、三号厂房一楼原材料仓库、二号厂房一楼成品仓库等进行区分,这样便于盘点实施。

4、企业自盘后,应在保税货物上放置盘点卡或盘点票,记录盘点货物的盘点过程,包括:料号、名称、规格型号、盘点数量计算过程、盘点总数等。

5、盘点日当天,采购、销售、关务、仓库等部门应协同统计好完整、准确的保税货物在途数据,包括已报关未入库、已入库未报关、已报关未出库、已出库未报关等。

6、如有外发加工保税货物无法退回的,保税货物计量单位需要换算的,小物料需要称重折算数量的,槽罐内、自动仓库等无法看到实物等特殊情况的,需要提前向海关报备。


投稿人:关衡集团高级顾问葛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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